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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高考报名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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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9-05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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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淼 正高级教师 2021-09-05 18:42

【摘要】内蒙古大学入学考试频道前几天,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2021年内蒙古普通大学招生申请的通知》,对统一申请和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部门协调机制。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上级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各旗县政府牵头,组织教育、公安、民族事务、人社、卫健等部门和有关单位具体实施。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密切配合,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按照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分别进行审查,形成审核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执行工作责任。 严格审查申请资格。 各地要针对报名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创新工作方法,特别要对本地区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家长的从业和实际居住情况,通过入户调查、实地走访、核实佐证等方式进行审查。 切实落实“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不得变通或变相执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严禁出台针对考生报名的地方政策。 报名期间,对于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出现材料弄虚作假、相关手续不全、缺少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模糊不清、填写内容不一致、不全等情况,一律不予现场确认。 加强政策宣传。 做好考生的训练和服务。 各中学应用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大学入学考试网上考生训练视频教材训练学生,组织本校学生在线预报名。中学校长和所属教育局局长必须签订《中学校长责任书》(简称责任书)。《责任书》由中学所属旗县教育招聘考试机构在应聘前通过应聘系统的照片上传,自治区教育招聘考试中心根据此确定了符合应聘条件的中学名单未签订《责任书》的中学取消了组织的应聘资格。 健全宣传渠道。 完善政策信息的公开。 报名结束后,自治区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开各种考生信息,各旗县、中学也公开招生和学校招生的考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制定工作计划。 实行疫情对策。 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要求,制定好现场确认期间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精准高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为考生创造安全、安心的现场确认环境。 考生和应聘现场工作人员下载蒙速办APP,申请健康代码,在现场确认前14天进行每天的体温测量,如实填写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1),在现场确认时提交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烧、咳嗽、无力、鼻塞、流鼻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立即就诊。报名现场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报名工作。 加大违规处罚。 依法严格督查追责。 提供虚假应聘信息,以虚假应聘资料取得应聘资格,不符合应聘条件,但完成正式应聘、确认的大学入学考试移民等考生,考前确认的取消应聘资格和考试资格,考后确认的取消应聘成绩和合格资格,合格后确认的取消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 对违规办理户籍及学籍、伪造或变造连续就读经历、违规更改民族成份、提供虚假居住、从业、社保或纳税证明等相关人员,都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违法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及相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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