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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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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3-25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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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欣美 一级教师 2021-03-25 16:22

一般来说,纪律有三种基本涵义:1.纪律是指惩罚;2.纪律是指通过施加外来约束达到纠正行为目的的手段;3.纪律是指对自身行为起作用的内在约束力。这三层意思概括了纪律的基本内涵,同时也反映出良好纪律的形成过程是一个由外在的强迫纪律逐步过渡到内在自律的过程。 纪律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形成的、一种集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例的总和,是要求人们在集体生活中遵守秩序、执行命令和履行职责的一种行为规则。纪律具有社会性、历史性,阶级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纪律的历史性:纪律做为一种人们的行为规则,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因此具有历史性的特点。在原始社会里,人们在共同生活中养成集体行动的习惯。他们总是成群结队地寻食打猎,如果没有一定的行为规则,就无法进行协同活动,甚至连抵御野兽的侵袭也不可能。所以纪律就作为人们的习惯因此而产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大工业革命的到来,生产越社会化和现代化,分工越精密,协作越广泛,纪律就越重要、越发展。例如,一个现代化大企业生产的一件产品,就有成千上万个零部件,这就需要许多人相互配合、进行协同作业,也就必须制订一套具有高度科学性的工艺规程和规章制度。由此看出,纪律的演变标志着人类的进步。 纪律的阶级性:纪律既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那么,当人类社会出现阶级以后,纪律就必然打上阶级的烙印。纪律是统治阶级的权利和意志的体现,各阶级总是按照他们的需要,运用手中的权力,制定出一定的纪律。所以,纪律在阶级社会里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纪律的强制性:纪律既然是维持人们一定关系的规则,要求一定集体成员必须执行。那么,它就必然带有强制性。纪律是以行为的限制、以服从为前提的。无论是象征着统治阶级权力和意志的政治纪律,还是反映社会化大生产规律的各行各业的职业纪律;无论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规章制度,还是机关团体的各种公约章程,都具有强制性。一定集体的纪律一经制定,每个成员就必须执行,违犯了纪律,就要受到批评或者惩罚。 社会主义纪律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形成和发展的,是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的反映。社会主义纪律与一切剥削阶级的纪律有着本质的区别,有着自己独特的特点。 社会主义纪律的本质与一切剥削阶级纪律的本质不同。在剥削制度下,一切剥削阶级为了维护他们的政治统治,获得他们经济利益,就要强迫被剥削阶级按照他们的意志进行活动,也就必然制定出符合他们的意志和利益的纪律。奴隶主和封建地主用皮鞭和棍棒强迫奴隶和农民进行劳动,服从统治。他们制定的纪律是“棍棒纪律”。资本家用“饥饿”这根无形的绳索套在工人的脖于上,强迫工人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资本家制订的是“饥饿纪律”。总之,一切剥削阶级的纪律,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是维护少数人利益的,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为前提的,是剥削和压迫劳动人民的残酷手段。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主义纪律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是以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为基础的纪律。社会主义纪律是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根本保证,是人民群众创造美好人生的根本保证。 社会主义纪律的最主要的特征是自觉性,所以,社会主义纪律也叫做自觉纪律。社会主义纪律的自觉性表现有两方面,其一,社会主义纪律的制定是自愿的。社会主义纪律是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的反映。制定社会主义纪律是为了保障社会主义的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同时也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正当的个人利益。社会主义纪律与人民群众利益的一致性,使社会主义纪律的制定是出自人们内心的要求,人们自觉自愿的制定而不是外部力量的强加。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纪律是人民群众自己的纪律,是最有力量的铁的纪律。其二,社会主义纪律的执行是主动的。执行社会主义纪律有利于保障社会主义的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也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当的个人利益。执行社会主义纪律与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一致性,使社会主义纪律的执行出自人们内心的要求,人们能够自觉自愿的执行,而不是靠外部力量的强制。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纪律是最有力量的铁的纪律。有一次,列宁到一个地方开会。走到会场门口,被卫兵挡住了,要检查他的证件。后边走来一个留小胡子的人,向卫兵说:“这是列宁同志,快放他进去!”卫兵回答说:“我没见过列宁同志。再说,不管是谁,都要检查的,这是纪律。”列宁出示了自己的证件,卫兵一看果然是列宁,马上敬礼说:“对不起,列宁同志,请您进会场吧!”列宁握着卫兵的手说:“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革命的法规,卫兵同志,你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做得很对。”列宁自觉遵守纪律的行为和卫兵一丝不苟的精神,都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纪律的高度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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