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学入学考试频道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广东省2020年发布了普通大学招生统一考试申请的通知。具体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我省大学入学考试综合改革实施需求和2020年大学入学考试个别改革部署(广东招聘〔2019〕12日),2020年普通大学入学统一考试(简称普通大学入学考试,下同)的应聘时间比往年提前1个月,2019年11月1-10日进行。同时,我省2020年普通大学入学考试申请政策完善了考生的学籍、户籍和户籍转移到我省的年限、考试地点等。为了在我省2020年申请普通大学入学考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做好2020年高考报名工作。
普通大学入学考试的应聘关系到很多考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社会非常关注。各地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做好高考报名各项工作,确保我省2020年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报名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公安、人社、医保、住建等相关部门就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操作流程和操作指引。学籍管理部门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高考报名前要结合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核查,核查结果由中学校长签字,并做好汇总统计工作。各地招生考试机构积极协调公安、人社、学籍管理等相关机构和部门,按职能分工严格审查考生学籍户籍等相关信息,严格审查申请资格,着力防范和管理高考移民。根据考生规模和考生分布情况,合理设置应聘点,按要求设施设备配置和员工教育训练。根据《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统一考试申请规定》(见附件1)有关要求,认真实施高考申请各组织。
二、严格检查,认真审查考生资格。
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应积极与有关机构和部门认真审查考生资格。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户籍、学历、学籍等信息及其他报考资格材料。不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都不报名。用虚假资料申请,或者通过非正常户籍转移手续等违反手段取得我省大学入学考试的申请资格的,一旦确认,就取消考试和合格资格。招生考试机构、应聘点(中学)工作人员虚假或协助考生虚假,依法严格调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一级一级,一级一级一级一级一级一级一级一级一级一级一级一级一级一级一级
(一)严格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查。学籍管理部门应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广东教基〔2014〕24号)和中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今年大学入学考试申请时,学籍数据直接访问大学入学考试申请系统,为确保数据全面准确,各地学籍管理部门、各相关高中阶段的学校应尽快批准当地学籍数据,确保10月25日前完成学籍数据的更新检验。大学入学考试申请前,各地学籍管理部门必须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情况进行特别检查,坚决杜绝不在校、人籍分离现象。各高中阶段学校应严格执行教育教育管理规定,认真审查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查结果由校长签字确认。
(二)加强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严防“高考移民”。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教育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移民”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1号)要求执行。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学历)和实际就读情况,凡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要主动协调公安部门,严格审核考生户籍信息的真实有效性,重点核查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是否符合迁户政策。凡属弄虚作假或以高考为目的非法迁移入户的,一律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聘点应及时通知考生审查结果,特别是对于只能考大学(专科)批学的考生,应明确通知结果(考试后不能读本科批准大学)。
(三)随迁儿童考试资格审查。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应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转移儿童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制度,切实加强转移儿童考生考试资格审查,严格规范转移儿童升学考试政策规定。根据《关于转移儿童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广东教育考试书〔2017〕41号)的相关要求执行。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转移儿童提交的资格证明资料和证明书不完整或虚假的,一律不申请,已申请的,取消申请资格。
(四)加强考生毕业生身份审查。除高中少儿班和数学英才班外,严禁非应届毕业班在校学生报考。应届毕业年以虚假手段申请,违反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学生,应届毕业年不得申请大学入学考试。发现中学有组织非毕业班学生考试行为的,通报批评,认真追究责任。
(五)进行三华侨生、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加分的资格审查。省招生办公室将继续联合省华侨办公室、省民宗委员会批准三华侨、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的资格,确保三华侨、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的公平公正。三华侨生资格审查工作《广东省人民政府华侨事务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事务所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申请普通高中入学考试的《三华侨生》证明处理规定》(粤华侨规〔2017〕1号)要求执行。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查,《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员会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广东民族宗规〔2017〕1号)要求执行。
(六)做好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提供合理便利申请的资格审查和确认评估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做好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提供合理便利申请材料的受理、审核工作,并组织由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考生申请材料及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由各市汇总后,于2019年11月25日前上报省招生办审核。《残疾考生参加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见附件2。
三、规范细致,认真做好报名建档工作。
考生文件包括考生信息(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是考生考试、志愿者填写、入学、注册、学籍管理、学历证明、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考生信息错漏可能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无法填报志愿、无法在教育部备案,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等各种问题。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生信息数据的采集和建档工作,建立健全考生信息核准检验机制。各报名点、各有关中学要认真指导考生完成报考信息的填写、校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考生信息的核准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的真实准确。一是要坚持考生基本身份特征信息使用电子设备程序统一采集。统一采用身份证阅读器收集考生基本身份数据,采用指纹设备收集指纹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官微程序收集考生照片和脸部特征信息数据。二是建立健全考生信息检验机制。考生填写的信息中有电子数据的,应充分利用电子数据进行检查,没有电子数据的考生在签字确认前必须认真检查申请书的各项内容,结合交叉检查,班主任(员工)的审查等方式加强人工检查,重点加强户籍、应/过去、学籍、联系电话等重要的错误信息的检查第三,应及时处理注册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对于应聘过程中不能处理的偏僻字符等问题,应当在应聘结束后按要求立即向省教育考试院汇总统一处理。
四、优化服务,减轻考生考试负担。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应认真整理应聘工作各环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优化应聘程序,明确操作指导,疏通应聘堵点,减轻考生负担,提高服务水平。对于各类考生的考试和资格审查制定明确的操作指导的电子数据,应充分利用电子数据跨部门审查的,应尽快与有关部门协调,明确审查流程的应届毕业考生,中学集中统一处理的,应通知考生准备资料,集中统一处理的残疾考生申请合理方便等需要现场评价的,应当引导有关部门协调一次完成评价和资料提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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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统一考试应聘规定。
2.残疾考生报考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合理便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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