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0 10:05作者:李一老师
2017年11月,浙江省政府发布通知,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浙江省各市也公布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杭州、宁波、温州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为2010元,这三城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赶超北京。
据悉,上海、深圳、浙江、天津、北京的月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上海最低工资最高,为2300元,深圳第二,最低工资为2130元。天津排名第三,最低工资为2050元。浙江排名第四,最低工资2010元。据悉,浙江省会杭州最低工资2010元,比上海少290元,比深圳少120元,比天津仅少40元。北京最低工资仅2000元,杭州比北京高出10元。宁波、温州第一档最低工资与杭州相同,也享受杭州相同待遇。
浙江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自12月1日起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其中杭州、宁波、温州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为2010元,绍兴、湖州嘉兴、金华、台州、舟山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衢州和丽水最低工资标准为1660元。值得注意的是,舟山GDP不敌衢州,最低工资却比衢州多出140元。舟山和衢州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800元和1660元。
从2017年12月1日起,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
临安区、各县(市)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予以公布,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