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0 09:52作者:李一老师
2018年最新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暂未调整,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往年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南通市人社局昨天发出通知,根据省文件精神,经报南通市政府同意,南通市从2017年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南通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市区(含崇川、港闸、南通开发区、通州),海门市,启东市执行一类地区标准189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元/小时;海安县、如东县和如皋市执行二类地区标准17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5.5元/小时。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内容,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