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9 09:37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8年最新伊春市最低工资标准暂未调整,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往年伊春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2017年10月2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政府决定从2017年10月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伊春全市均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
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为1680元;
第二档:齐齐哈尔、牡丹江(含绥芬河市)、佳木斯(含抚远市)、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绥化市区及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1450元;
第三档:伊春、黑河市区、大兴安岭地区、哈尔滨市双城区、各县(市)为1270元。
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
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为16元;
第二档:齐齐哈尔、牡丹江(含绥芬河市)、佳木斯(含抚远市)、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绥化市区及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13元;
第三档:伊春、黑河市区、大兴安岭地区、哈尔滨市双城区、各县(市)为12元。
需要注意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黑龙江省政府强调本次工资调整后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政策。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