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6 10:12作者:三水老师
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是按照原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要求,采取比重法(即根据城镇居民家庭调查资料,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统计出贫困户的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进行测算,并综合考虑GDP、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周边省市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企业承受能力等方面的因素进行调整修正后得出。
最低工资标准,福建提高了多少?
按照《最低工资规定》,“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福建省上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在2015年7月,当时是分为四档,分别是1500元/月、1350元/月、1230元/月和1130元/月;而今年的5档标准提高到1700元/月、1650元/月、1500元/月、1380元/月、1280元/月。
此次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设五个档位,执行第一档有6个区,执行第二档有13个县(市、区),执行第三档有22个县(市、区),执行第四档有23个县,执行第五档有20个县。与调整前相比,扣除物价影响后平均增幅为12%,年均增幅6%。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五个档,与调整前相比,扣除物价影响后,平均增幅为12.2%,年均增幅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