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08:44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8铜陵市最低工资标准暂未调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以往铜陵市最低工资标准,请参考!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2010〕38号)精神。现将调整后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市区680元,铜陵县53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市区7.10元(每人每小时,下同),铜陵县5.60元。
以上标准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附表: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
适用区域 | 非全日制用工 | 非全日制用工 |
月标准 | 小时标准 | |
合肥市市区 | 1260元 | 13元 |
淮北市市区;蚌埠市市区;淮南市: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马鞍山市市区;芜湖市市区;铜陵市市区;宣城市市区; | 1040元 | 11元 |
合肥市: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蚌埠市:五河县、固镇县、怀远县;淮南市: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芜湖市: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宣城市:宁国市、广德县、绩溪县、郎溪县、旌德县、泾县;亳州市市区;宿州市市区;阜阳市市区;滁州市市区;六安市市区;池州市:市区、九华山风景区;安庆市市区;黄山市:屯溪区、黄山风景区 | 930元 | 10元 |
淮北市:濉溪县;芜湖市:无为县;铜陵市:铜陵县;毫州市: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宿州市: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阜阳市:界首市、太和县、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滁州市:天长市、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定远县;六安市:寿县、霍山县、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叶集试验区;池州市:青阳县、石台县、东至县;安庆市:桐城市、怀宁县、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黄山市:徽州区、黄山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 | 860元 | 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