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08:51作者:王新老师
2018芜湖市最低工资标准暂未调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往年芜湖市最低工资标准,请参考!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7月1日起,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其中芜湖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将由540元,提高到680元,提高了140元,增幅达25。9%。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先的5。9元/时提高到7。1元/时。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通常情况下,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我省上次调整最低工资是在2007年。2009年,考虑到不少企业受到金融危机的冲击效益下滑,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人社部决定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据芜湖市弋江区人社局副局长严金强介绍,此次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主要是为了保障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和基本生活,对大多数职工来说没有太大的影响,因为绝大部分职工的工资远远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只有极少部分的从业人员,如年龄较大、没有多少专业特长的职工,收入较低,每月工资可能低于680元。他表示,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680元后,部分低收入群体将受益,如保洁员、门卫、超市的理货员、餐饮行业的后堂人员等。
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的消息也引起芜湖不少企业的关注。在记者采访时,就有企业的工作人员给弋江区人社局打来电话咨询相关事宜。如果企业拒不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该怎么办呢?严金强表示,根据《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如果企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企业如果拒不改正的,劳动保障部门将对其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