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08:34作者:李天扬老师
近日,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先后印发了《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两个文件,通知指出,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00元调整到1300元。此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月工资和小时工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0.8元调整为11.8元。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以其为基础的失业保险金也同步于1月1日起进行了调整。一是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以上不足10年的,失业后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3%,由每月840元调整到949元,相对调整前增加109元。二是缴费满10年以上的,失业后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3%,由每月960元调整到1079元,相对调整前增加1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