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6 14:27作者:李天扬老师
单位不执行属违法
最低工资是劳动者的应发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同时,它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以及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用人单位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此外,劳动者遇此情况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