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4:21作者:王华老师
记者从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自治区文件精神,从2月起,贺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045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提高到9.5元/小时。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被列为四类地区,最低月工资标准和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830元/月和7.5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两年上调两次
市人社局有关人员介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而今年自治区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有关要求及自治区当前情况,一改历来每两年上调一次最低工资标准的周期,继去年之后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2013〕12号文件,全区最低工资从2月起进行调整,共划分为四类地区,其中贺州市划为二类地区。
《最低工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包吃住、加班费
不纳入最低工资标准
“招工单位说包吃包住,1200块。包吃住这一块是算进最低工资的吗?”今年将毕业,正在找工作的小覃看了招聘信息后提问。
市人社局工资福利与劳动关系科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有关规定,餐馆、酒店等对员工提供‘包吃包住’应看做单位福利,不能视为员工工资。用人单位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的非货币性收入也不得纳入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费以及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均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新标准2月起执行
“不是说最低工资涨了吗?为什么我们还是发870?”根据文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从2月起执行,而一些市民表示,在今年2月份,领到的仍是按去年标准发放的最低工资。
记者了解到,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已收到自治区的《通知》,目前文件正在草拟中,不日即将下发,所以一些企事业单位职工尚未收到最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与职工在2月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不管其签订的是固定期限、无固定期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从2月起计发工资时都要按照新标准来执行。
市人社局有关人员解释:“根据文件精神,从2月起个人领取的工资如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要求单位补回差额。如果文件正式下发后,单位不予补还或者继续按低于新标准支付职工工资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出申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收入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