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6 01:39作者:王新老师
凡实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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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2016年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高律师精解:2016年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尚未公布,根据往年官方公布的时间推算,2016年呼市最低工资标准应该在本年度6、7月份公布并执行。在新标准实施前,我市仍适用2015年度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呼市最低工资标准为:
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划分为2类地区,即一类地区:为市内四区,即新城区、赛罕区、回民区、玉泉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64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二类地区:为五个旗县,即土左旗、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54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
2、问:我所在的单位按呼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但每月扣掉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中我个人承担的部分后,实发工资低于呼市最低工资标准,单位这样处理合法吗?
高律师精解:中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中包含: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按呼市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在扣除掉劳动者养老、医疗、失业、住房公积金中个人缴纳的部分后,实发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符合呼市地区规定的。
3、问:呼市最低工资标准中包含加班工资吗?
高律师精解:中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中不包含下列内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需要另行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不得将加班工资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