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6 01:30作者:李一老师
9月1日,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其中鄂州市由原来的900元上调到102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元。据此,中秋节、国庆节加班费相应上涨,若“两节”10天均加班,该市劳动者最低可拿加班费1125元。
法定节假日加班可领3倍工资
昨日,记者从鄂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据悉,按照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在具体折算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即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折算。
两节均加班至少可拿1125元
今年“两节”,9月19日至9月21日放假调休。9月19日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工资300%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9月20日、21日为公休日,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补休,须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按照上述规定,鄂州市最低日工资基数为1020元÷21.75日,约为46.9元/日。9月19日当天加班,3倍工资应不少于140.7元/日。9月20日-21日加班,则按两倍工资支付加班费,应为93.8元/日,共计187.6元。
中秋节3天,您如果加班,加班费应不低于140.7+187.6=328.3元。国庆节7天全加班,加班费应不低于797.3元。10月1日到7日放假7天,其中,前3天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后4天为公休日。前3天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应不低于422.1元(3天×46.9元×300%),另外4天公休日加班工资应不低于375.2元(4天×46.9元×200%),共计79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