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30 23:37作者:才子老师
山东省临沂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了!3月3日,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3月1日起,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5元。除了三区调整了工资标准,临沂市各个县区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出炉”。
根据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1350元、1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13.5元、12元。
去年7月,临沂市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并结合临沂市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对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蒙山管委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2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各县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0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元。时隔不到一年,最低工资标准再次上调。
根据《通知》,此次山东省17个地市最低工资标准均进行了调整。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市等城市部分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5元;沂南、郯城县、沂水、兰陵、费县、平邑、莒南、蒙阴、临沭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
据了解,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