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9 03:09作者:才子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近日,眉山市政府对全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的标准主要依据行政区域来划分。其中仁寿县、丹棱县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450元(每日21.51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4.90元;东坡区、彭山县、洪雅县、青神县行政区域,月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近日,眉山市政府对全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
此次调整的标准主要依据行政区域来划分。其中仁寿县、丹棱县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450元(每日21.51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4.90元;东坡区、彭山县、洪雅县、青神县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550元(每日26.29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6.0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