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3 23:21作者:三水老师
据了解,从今年5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130元上调到每月1350元,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13.3元;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04元上调到每月1080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我市保民生兜底线的重要措施之一。
◎市民声音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企业招工
“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近年来,物价上涨,我们的钱袋子就紧了。”我市某公司员工江女士告诉记者,近几年她明显感觉到生活的担子变重了。“希望政府根据物价上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金标准,让广大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获得更好的保障。”江女士说。
该公司人力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成本,但也可以吸引更多外省市务工人员到惠务工,有利于缓解我市企业用工难题。“有人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来说不是好事,其实不然。企业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往往高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不会增加企业太多用工成本。此外,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我们到外省市招工时更有竞争力和吸引力。”该负责人说。
◎惠州做法
失业保险金“水涨船高”提至1080元
据市人社局养老失业保险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是按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的。“随着今年5月1日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1130元提至1350元,失业保险金也相应地从每月904元提至1080元。”该负责人说,失业保险金的具体发放标准为:失业人员已缴交失业保险费时间1至4年的,每满1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1个月;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延伸阅读:国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
国务院今日发布《“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规划》提出,加强就业援助,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