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9 23:16作者:李天扬老师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案例说明
1、张三在2017年一月份税前工资10000元,他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那么他的税后工资是多少呢?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10000-1100-3500=5400元,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
缴费=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400*20%-555=525元。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10000-1100-525=8375元
劳务报酬所得的范围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所得。如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个人担任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1、费用扣除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额减除20%的费用。
2、应纳税额计算
如果纳税人的每次应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应实行加成征税,其应纳税总额应依据相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所得税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