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3 23:20作者:李天扬老师
公司通过GPS定位系统全程监控及仓库“四防”措施,确保了民爆物品配送及储存环节安全措施落实。
三、定期检查,使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定期检查,是检验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到实处的有效手段;公司上半年共出动车辆200次,人员240人次。
(一)安全交底。每个项目开工和完工时,公司派出安全管理部人员亲临施工现场,召集现场负责人及涉爆从业人员进行本项目的开工前及完工时的安全交底工作。
针对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部与工程技术部组成联合小组,进行安全、技术综合交底;如,4月,对泸渝高速公路LJ1、LJ5、LJ6标段进行开工前安全、技术综合交底;4月,对成自泸赤高速公路开工的A1标段1~5工区、A3标段6工区进行开工前安全、技术综合交底。
开工前安全交底,安全交底人员提出爆破项目安全总要求和总目标,讲解本项目的安全焦点、关键点和安全隐患环节。工程完工时,安全管理人员再次召集现场涉爆人员进行项目完工安全交底工作,核对民爆物品使用登记台帐,清理现场民爆物品。如有剩余民爆物品,立即上报公安机关销毁,确保民爆物品不流失,保障了民爆物品流向终端安全。
(二)隐患排查。安全工作必须从细节抓起,时刻提高警惕,防范于未然。公司非常重视日常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每月4次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督促安全措施落实,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三)安全检查。工程技术部与安全管理部组成联合安全检查组,根据在建工程地域特点,划分为江阳区和龙马潭区两个片区安全小组。安全小组负责各自片区项目安全,对片区工程进行每月不少于2次的安全检查。同时,小组间每月进行一次交叉互换安全督察,促进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现场安全检查,有效地促进了现场施工规范,保障了项目安全。如,5月17日,对成自泸赤高速公路A1标段二工区潮坝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爆破员一次齐爆药量大,造成爆破振动过大。通过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操作示范,调整装药量,减少一次齐爆药量;既规范了施工操作,达到爆破效果,又减少了振动危害。在本爆破区域6月11日的安全复查中,二工区潮坝作业点整改到位,规范了施工操作,落实了安全措施。
重点节假日,安全工作更不容忽视;公司总经理亲自带队,成立节日安全检查组,并根据前期项目安全检查记录反馈的信息进行安全薄弱环节重点检查,严防民爆物品丢失、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