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1 11:18作者:李一老师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们认为,由于幼儿园教育的特殊性,专业的幼儿园教师务必承担多种主角和职责,她不仅仅对儿童在园期间直接负有保教职责,个性是要把保育和教育两大类职责结合在一齐,而且对帮忙和支持家长负有职责,这是一种间接保教的职责;如果从增进幼儿福利和发展这一更广阔的视野出发,幼教行业要到达较高的专业水准,教师除了胜任现有的保教工作之外,还有职责保障和促进自己的专业发展,甚至有职责为整个专业领域的专业化做出努力。鉴于此,在专业发展的自评体系中,我们以保障和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发展为核心,尽可能全面地罗列教师的职责范围,使评价体系的指标涵盖一切影响儿童全面均衡发展的因素。
由此,在我们研制的自评体系中,不仅仅会涉及影响儿童身体健康和认知发展的工作,还会涉及影响儿童语言、自我意识、社会性、创造性、审美和表达等各方面发展的工作;不仅仅会涉及教师组织的专门学习活动,还会涉及教师在常规生活中与儿童的互动、环境的布置和创设、作息和活动规则的制订、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此外,自评体系还包含了教师促进自身专业发展的一些要求。
同样由于幼儿园工作的特殊性,我们认为,每个幼儿园教师在完成基本职责上都务必是“多面手”,但是,要更好地为幼儿及其家庭带给高质量的、专业的服务,同时又需要幼儿园教师有不同的专长,在一个高水平上分工合作。因此,在自评体系中,我们将新手教师的主角定位在“多面手”上,而将成熟教师的主角定位。在不同领域的“专家”上,引导教师在较低水平的“多面手”的基础上,逐渐发展为在某方面到达较高水平的“专家”。
对于第二个问题,我们吸收了“表现性评价”performanceassessment的思想,尽可能直接用具体情境中的“工作表现”来阐述评价标准,而不是抽象地列举教师应有的精神、知识和潜力。我们认为,将有关教师专业精神、专业知识及潜力的价值取向与观念转化为在不同情境中他们应有的学习、工作和人际交往的表现,会更贴近教师在幼儿园工作情境中的实际,最有助于教师将自己的行为与此对照,引起认知上的冲突,激发自我反思,从而防止指标流于空洞。
但是,我们也明白,教师的劳动是创造性的,不能以过于具体的评价标准束缚教师丰富而多变的行动,更不能使她们的关注点仅仅停留在形式化地模仿标准所描述的行为上,而要启发她们进一步反思行为背后的原则和价值取向。因此,自评体系在罗列各情境工作表现的同时,还配有对指标和标准本身的解说,使教师了解标准背后涉及的有关儿童发展和教育目标的理论和价值取向,防止教师盲目地、刻板地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