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30 11:22作者:王华老师
(三)强化工作落实。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发现问题线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清理自查中发现问题线索;在履行自身职责和工作职能中发现问题线索;在广泛深入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渠道中发现问题线索;在集中解剖麻雀中发现问题线索;在不定期明察暗访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抓好腐败问题的查处。把腐败案件查处状况作为我们开展这项专项整治行动的检验成果,自始至终坚持和跟进。对于查处的案件,及时上报处理。三是加大督查力度,敢于亮剑。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行动不用心的部门亮剑;对发现问题线索不上报的部门主要人员亮剑;对隐瞒事实、包庇他人的办案工作人员亮剑。
微腐败自查报告(六):
治理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
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对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双田镇老睦村党支部书记余明海套取截留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双田镇老睦村党支部书记余明海在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自查自纠期间,主动报告曾套取截留3名村民危房改造资金,部分用于兴建村委会大楼,部分用于吃喝开支的违纪事实。经调查核实,该违纪事实发生在2009年9月至2010年3月期间,共截留套取村民危房改造资金32600元,其中17330元用于村委会大楼建设,15270元用于支付吃喝开支(已由个人赔付,资金于8月22日全部主动上缴乐平市廉政账户)。经乐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认为该违纪问题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以前,套取截留的资金属村委会群众研究,且部分资金用于兴建村委会大楼,并在集中整治自查自纠阶段主动上报问题、上缴违纪资金,贴合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规定,决定对余明海适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责令余明海在村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党支部其他党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众埠镇农技站向种田大户收取“过年费”问题。在全省召开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动员会后,群众举报众埠镇农技站向种田大户每户收取2000元“过年费”的问题。经调查核实,该农技站主动承认2015年12月曾向三名种粮大户收取5000元用于支付租车费用的问题,但已于2016年3月全部退还了所收的费用。经乐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认为这一问题有违纪事实,但在组织调查前已向服务对象主动退还所收取的费用,属于情节轻微,且能用心配合调查,决定适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责令众埠镇兽医站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站长徐炳炎作深刻检查,党支部其他党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