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6:57作者:李天扬老师
3.重大项目集体决定。一是对所有新上项目均根据发展规划,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由投资部提出项目立项报告,报董事会进行项目立项审批。二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重大变更、单项综合金额超过规定的采购需要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经负责人办公室集体讨论通过方可实施。(数额超出权限除外)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集体决定。坚持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一是在公司项目启动经费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原则,形成方案。二是在大额项目款项支付上,也坚持集体决策。投资部根据目项进展情况提出付款计划,由财务部审核,经分管副总审核后,提交负责人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四、加以改进,狠抓总结提高
通过本次自查活动,全体公司员工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是认可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的确定还有待进一步的科学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过程中,群众的监督方法和监督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今后工作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公司议事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接受学校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和审查、加强对全资公司、控股公司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逐步健全和完善公司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扎实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公司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公司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2
纪检组、监察部:
根据《关于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公司党委、纪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按照检查提纲组织专人进行对照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组织领导
接到文件后,公司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立即通过文件传阅、党政联席会议等形式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对公司“三重一大”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强化组织机构。公司成立了纪委书记任组长,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纪检监察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活动,并就相关内容进行督促指导。
(二)强化协调督导。在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公司召开了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协调会部署开展自查工作。办公室成员多次赴有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进行调研检查和了解情况,通过深入细致地自查摸底,全面、准确地掌握了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具体执行及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