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6 17:11作者:李一老师
3、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设立了“校长信箱”、监督电话,成立了家长委员会。我们通过召开学生家长会、学生代表座谈会、教师代表座谈会、印发“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等形式,诚恳征求学生家长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他们突出反映的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个别教师岐视后进生等问题,学校进行了认真的整改,我们通过各种形式与个别教师进行了谈话,帮助他们转变教育观、学生观,密切了教师与家长、教师与学生的关系;要求教师坚决杜绝四种不良现象(杜绝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训斥学生家长;乱收费,乱接受家长宴请,乱订复习资料,乱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让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严禁教师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打游戏、做生意。严禁教师乱办班、超规定带生,严禁教师参与赌博、迷信活动。对一些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学校向家长和学生做了耐心的解释工作,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开展“放心在学校,安心在课堂”活动,以“帮扶两困学生,实现三个放心”为主要内容,对“学困生”实行“结对帮扶”,学校每学期对贫困生实行减免学杂费政策,并动员社会各界对这些学生进行救助;设立了“课堂开放日”,邀请部分学生家长进课堂听课、观看学生学习活动情况,让家长对学校放心,对老师的课堂教学放心,对孩子在学校学习放心。
5、规范收费行为。我们严格按照物价局、教育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设立了收费公示栏,公开了监督电话,将学校收费完全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避免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通过开展上述实实在在的活动,教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自身形象不断得到完善,涌现出了不少师德典型。现在,全校教职工人人为学校着想,为学校尽力,教职工的精神风貌、自身形象焕然一新,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三、规范教育行为,坚持依法管理,依法育人
首先,我们规范了学校办学行为,明确了学校的办学宗旨,规定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有关素质教育的规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其次,规范了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学校制定了《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常规》等规章制度,从法律高度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范,确保了依法管理,依法执教,依法育人。第三,实行校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近年来,我校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增加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普遍认可。学校重新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大宗物品采购制度》、《购物审批制度》、《财务报销制度》等。学校的其他重大事务,学校都预先召开校长办公会集体商议后再付诸实施,有些事情学校还注意广泛听取部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给学校带来了可喜的变化,学校领导进一步增强了民主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促进了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赢得了教职工的信任和尊重,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保证了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随着作风建设活动的不断深入,通过自查活动,使我们更清醒的认识到学校在管理上、教师的工作作风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有待于进一步改进、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