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0 16:04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了专项保密检查领导小组,制定检查方案,配强检查力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紧密结合街道保密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高质量地完成了自查工作。
二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市、区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强调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面临形势的严峻性,进行了密码电报管理、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保密电话管理、网络管理等内容的专题培训。
三是认真检查,突出重点。检查小组对照区委保密委专项保密检查目录,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密码电报管理、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保密电话管理、网络管理等方面,开展了深入细致的检查。通过检查,街道不存在违规转发摘发涉密文件、密电明传、超范围阅读、违规布线移机、违规发布信息等问题。
街道保密工作自查报告范文(三)
根据晋政办明电【20xx】8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西园街道高度重视,组织各有关部门对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基本情况如下:
一、制度建立情况
街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晋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出台了《西园街道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以文件形式发布。
二、工作机制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在《晋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定的基础上,街道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相关部门确定并制作、更新,并交由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说明具体理由,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审查领导审批。
三、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情况
街道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维护稳定、政法、信访、民族宗教、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等涉密信息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