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3 17:34作者:才子老师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通过不断地探索实践,“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期盼和新形势下的新目标、新任务,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改革进入了“深水区”和“攻坚区”,监管面临的局面更加复杂,监管难度加大。县级监管执法部门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特别是具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较少,基层监管力量有待加强。同时,事中事后监管专业性强,监管队伍不仅需要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还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性工作经验,基层监管队伍的专业性技术性能力培训需加强。
(二)数据共享方面。信息资源分布多头化,缺乏全省或全市统一规划、统一的技术指导和标准约束,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还需完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需进一步上下协同,政务信息数据共享方面还需省市县共同规划、建设。
(三)监管执法难度加大。因部分企业认为商改后可任性经营,申报注册、经营信息弄虚作假,退出市场不主动注销,造成抽查审核任务加压、真实性难以保障。信用监管仅依靠信用约束实现严管,缺乏有力的惩戒措施,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任重道远。另外省市业务对口部门安排的抽查项目多,而基层欠缺专业人员,委托第三方涉及费用过大,“双抽查”时无法覆盖到无照经营户,“双告知、一承诺”时与后置审批部门的网络未“互联”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审批部门对注册登记信息的共享、实时传递监管衔接不及时,监管联动、执法协作等方面的有机贯通等问题也对改革造成一定影响。
(四)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目前虽然完成了县级工商、食药、质监、盐务部门的 “四合一”改革,组建了市场监管局,使监管体系趋于完善、资源力量整合强化,但在下合上不合、分级多头管理的体制下,县级市场监管局需面对省市多个对口业务部门领导,工作头绪多,不同的监管任务、要求需要使用多个市级局不同的行政执法业务,增加了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同时上级局各项监管职责任务层层分解下达,造成“放下来、难以协同接”和“事多人少”等问题,加之工作流程、行政执法难以有效统一,商改后市场主体大幅增长,致使有限监管力量与无限监管任务间的矛盾更加突出。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意见建议
一是目前县级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只是临时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落实到县编办承担,县编办人员少,无专门力量承担,在放管服工作任务日趋繁重的情况下,建议加强县级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人员力量建设,以增强牵头协调力度,以确保各级改革任务的推进。二是放管服中许多改革事项是由省市县业务对口部门推进的,单一强调县级职转办的协调推进难以有效实施,建议强化“放管服”各级业务部门系统上下的推进力度,保证简政放权真正落到实处。三是目前各业务监管服务平台都是由中省业务部门建立的,相互的数据共享还需从上至下融合,建议全省范围内由各级共同规划和建设。四是建议省市加强政务中心建设,形成省市县三级政务中心数据互联互通,并明确政务中心的进驻部门,统一事项标准,使政务服务能充分发挥更大作用。五是建议全省统一规范权责清单内容名称,以避免出现各县权责内容名称不一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