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8 15:47作者:才子老师
二是进一步健全发展党员各项工作制度。根据发展党员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使各党支部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明确党委、党支部、培养人、发展对象各自职责,使发展党员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各项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用制度促进发展。
三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针对个别村党支部书记文化素质较差,业务水平不高的现状,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增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识。同时,要注重把那些党性强、素质高、业务精、作风好的党员选拔到党支部书记岗位上来,为发展党员工作打下良好的组织基础。
(篇四)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发展党员自查工作的通知》(琼海组办[**]45号)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对**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明确责任,确保发展党员工作任务完成。我镇党委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把其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年我镇计划发展党员23名,按照党章要求,重点做好在农村、企业生产工作一线青年、妇女、退伍军人和学生中择优发展党员,进一步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阶级基础,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激发党员服务升级活力,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二)实行发展党员总量控制、执行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情况。我镇无3年及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村支部,其中**年计划发展党员21名,当年全镇共发展新党员21名,其中35岁及以下的青年7名,占发展总数的33%;大专及以上的青年6名,高中、中专及以下的15名;妇女党员4名。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入党人数5人,占发展总数的24%;农民、工人16人占发展总数的76%。
(三)严格按照要求发展党员,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坚持以标准为依据,以质量为核心,严格程序,把好“关口”,使发展党员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一是把好“选人关”。经支委会和支部大会批准列为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对的人员,支部及时确定1至2名党员作为培养人,建立培养工作档案,并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把好“考察关”。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先研究,接着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而后支部书记和联系人找其本人谈话,提出要求。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状况,由联系人汇报考察对象情况,形成支部意见后及时向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反馈。三是把好“公示关”。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对象,组织上认为比较成熟的,在召开支部大会吸收之前,张榜公示7天,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如果发展对象确定存在严重不足的,暂缓发展,保证了发展对象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