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23:32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进一步完善创建文明单位长效机制,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区林业局高度重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员变动,调整充实了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创建活动开展。制定下发了《山亭区林业局进一步深化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局创建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分析会,抓好具体事项落实,半年一次总结会,认真对照标准,肯定成绩,查找不足,突出整改,年底实行总考评。
二是层层落实文明单位创建责任制。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与各科站室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同业务工作相结合,把任务目标细化分解成14项,逐一落实到各责任科室,使创建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做到件件有人抓,项项有着落。全局上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三是完善制度建设。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学习、考勤、岗位目标责任、失职追究、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和文明科室、五好家庭、文明职工标准、文明准则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进一步修定完善了“党组抓党建责任制”、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创先争优制度”、“党员经常性学习制度”等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创建工作,用制度推动创建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权责一致。
四是完善奖励机制。为进一步激发创建工作热情,我们创新精神文明奖励办法和机制,把干部提拔重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晋升等同文明单位创建和各项业务工作相挂钩,年底统一考核,极大地调动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参与文明单位创建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局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