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23:26作者:王新老师
今年,先后荣获山东省“人事系统先进单位”、潍坊市“模范公务员集体”和安丘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市直先进单位”等称号。
我们按照省市有关通知精神,对单位200x年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活动扎实有效
局领导班子明确提出:精神文明建设应摆在重要地位,各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对完成日常业务工作任务与文明建设负有同等责任。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了年度的总体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并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专项任务,纳入各科室负责人职责中。同时,组建了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日常创建工作。齐抓共管机制的建立,从组织上保证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得以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
党支部始终把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并倾注了大量精力,塑造了一支有能力、有道德、有纪律的人事干部队伍。
1.抓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思想素质。我们坚持了每周一、三、五学习制度,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了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行政许可法》、《干部选拔条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上级有关文件、政策,强化了干部的党性和法律、道德意识;认真组织开展了“树组工干部形象”、“五强化、五带头”和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干部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艰苦创业,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使全局上下形成了人心思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我局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在部门联评中连年获市政府系统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