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6 21:07作者:才子老师
四、对策及建议
(一)落实两个责任,强化问责追究。
一要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部署,定期分析研究,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汇报。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四个亲自”,党委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要强化乡镇纪委监督责任。配强配齐乡镇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经费。积极支持乡镇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破保纪检干部敢监督、善监督,对基层腐败问题敢“亮剑”、敢查处。将乡镇、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向基层延伸。各村(社区)干部,部门中层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向所属纪检组织述责述廉,现场接受质询和测评。
三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须对等原则合理配置权力,细化责任内容,开列“责任清单”、“问责清单”。同时建立科学、客观、具体、可操作的评价标准,健全问责配套制度,建立完善“一案双查”机制,容错纠错机制,保护敢于改革创新、敢于担责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四类重点,加大治理力度。
要把以下“四类”情况作为治理的重点:
重点人员,即已经蜕变为“苍蝇”的村“两委”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县乡和街道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
重点领域,即惠农扶贫救济资金的使用、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矿产资源开发;
重点地区,即欠发达地区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较多的、发达地区和城郊结合部集体财产较多的;
重点问题,即群众反映强烈的,尤其是引发越级访、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蝇贪蚁腐”式腐败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形成震慑。
对信访举报量大的地区和领域,开展集中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地方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积极探索开展治理“蝇贪蚁腐”式腐败专项巡视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广。通过专题巡视巡察、专项治理、集中办案等强有力手段,查处典型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严厉惩治基层“蝇贪蚁腐”式腐败的强烈信号,在全社会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声势。
(三)加强基层治理,规范权力运行。从根本上解决基层“蝇贪蚁腐”问题,最终还是要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