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3 21:06作者:才子老师
5、及时处置反映企业领导人有关情况的职工来信来访以及市委、区政府、区纪委领导来函。
三、本人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始终坚持自律为本。
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珍重自己的言行、人格和名誉,不说不做自轻自贱、与领导干部要求不相符合的言行,不出没灯红酒绿场所,不在人际交往中低级庸俗,不在处理个人和他人利益时只考虑个人,时刻珍惜党员干部的名誉,不忘人民的重托;时常反省自己思想及行为是否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
经常提醒自觉和教育子女以及身边的工作人员。
在公务接待往来、待人接物方面时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恪守严格的界限,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用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约束自己,警告自己不要有任何越轨的行为,警告自己时刻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不用公款为自己赢取私利,不为利、权、色所诱惑,始终保持旺盛的斗志和振奋的精神状态,始终做到成绩面前不满足,失败面前不气馁,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低要求,时时自励,始终以旺盛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根据乐平市和十里岗镇《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要求,连日来,十里岗镇在全镇范围内积极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
自查自纠对象为镇机关干部,基层站所干部以及村(场、居)、组干部。
该镇以党支部为单位,认真对照“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立足自我教育和自查自纠。
采取召开自查自纠剖析会、撰写自查自纠剖析报告、填写自查自纠情况表等方式,对处事不公、以权谋私、作风不实等方面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
镇纪委还重点对村级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了审计,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镇纪委组织对村级扶贫项目、资金财务进行审计
全镇上下通过党内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并整改落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
镇领导班子带头填写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对是否存在“处事不公”、“以权谋私”、“作风不实”等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并签订了承诺书。
同时,全镇党员干部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向纪检监察部门上报自查自纠情况,若有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愿意接受组织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