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5 23:00作者:李一老师
四是跟踪落实,全面“复诊”。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组成联合督查组,进村入户明察暗访,查出的问题挂牌登记,督促整改,确保一一解决。对问题突出、久拖不决的,由县委廉政办、县纪委追究主体责任,进行问责处理。对履行党建责任不到位的,严肃批评;对问题较多、长期打不开局面的,约谈通报;对抓党建不力、出现严重后果的,进行组织处理。通过复诊检查跟踪落实,确保农村基层政策得到贯彻落实,进一步形成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高气压”。
今年以来,江永县结合 “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的开展,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亮剑“微腐败”,严防“大祸害”,始终保持了全县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
为确保全县“雁过拔毛”式“微腐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该县下发了文件通知,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组建专门班子,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将整治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态势。下发工作方案,要求各级各单位对照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反映情况,自觉申报单位或个人存在的“雁过拔毛”式“微腐败”问题。县委主要领导还采取召集27个重点单位“一把手”现场调度、单个约谈33个职能部门和9个乡镇“一把手”,要求各单位班子成员约谈本单位未按要求自查或“零报告”的个人等方式,层层再传导了压力,级级再压实责任。
对申报上来的问题,该县抽调了40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的工作人员,成立了8个专项整治组深入全县112个单位对重点人员、重点领域开展“精准”排查,做到了排查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流于形式,牢牢掌握了反腐工作的主动权。同时不断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工作体系,搭建了群众来访、来电、信箱、网络举报、领导干部接访等举报平台。形成立体式收集、多渠道受理工作格局,第一时间发现“微”线索,第一时间分析处理,第一时间整理上报。
对发现的“雁过拔毛”式“微腐败”问题,按照分类处置原则,优先受理、优先处置,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主动申报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经组织排查发现的,从重或加重处理。通过精准问责,形成震慑力,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达到了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