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21:37作者:三水老师
“微腐败”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其典型特点有三:一是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二是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三是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下面是小编是为大家分享党员搞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欢迎参考!
2、要落实签字背书。组织党员干部对自查自纠情况向党组织签订承诺书,重点要组织对发现问题后主动整改的党员干部实行签字背书。对那些不主动查找问题、故意隐瞒、有错不纠的,或者不如实说明问题,主动交代不彻底甚至不收敛、不收手,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干部和造谣、诬告者,一经发现和查实,将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承诺书一式两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纪检监察机关一份,本人留一份。
3、要开展群众评议。结合“两学一做”,对组织生活会中查找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承诺及时公示,并组织普通群众、“两代表一委员”、企业代表等对党员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评判,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群众评议倒逼问题查摆。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组织党员干部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等方式,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订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改一条销一条,并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
结合“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一次“宗旨意识”大讨论。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的教育,深化廉政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激发党员干部自我提高、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