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1 21:20作者:才子老师
2.行政处罚类信息的公示
今年来,我局尚未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今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将按照“双公示”的有关要求将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公示,并实时推送至“信用聊城”网站。
三、工作科室牵头人员及联系方式
聊城市司法局牵头负责“双公示”工作的科室为办公室。
一、考核事项内容及我市“双公示”工作落实情况
自治区对各盟市“双公示”工作考核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5-100分)、良好(70-84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具体考核事项如下:
(一)年度累计数据量完成情况(20分)。自治区暂定我市年度累计数据考核量为1300条,达到考核量为满分。目前,我市仅发改委在“信用内蒙古”网站上完成了存量信息和新增信息的上传工作,其他部门尚未开展此项工作。
(二)年度目录编制和公开情况(5分)。要求各盟市在盟市政府门户网站或信用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公布“双公示”目录和公示信息,并将“双公示”目录上传至“信用内蒙古”网站。目前,“双公示”目录方面,我市法制办已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汇总编制工作,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行政权力清单”专栏进行公开。公示信息方面,我市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双公示”专栏进行相关信息公示工作。
(三)年度工作机制完善情况(10分)。要求各盟市及时转发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文件,制定印发本盟市“双公示”工作办法,明确牵头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或信用门户网站开设“双公示”专栏,实现正常运转。此项工作我市已落实,目前我市已印发实施了《二连浩特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七天双公示”实施方案》,明确了“双公示”工作牵头部门。同时,已在政府网站显著位置开设“双公示”专栏,实现了正常运转。
(四)年度数据覆盖范围情况(10分)。要求各盟市向“信用内蒙古”网站上传“双公示”数据中,提供数据的市直单位数量不少于15个,低于15个按比例给分。目前,我市向“信用内蒙古”网站上传“双公示”数据部门暂时仅有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