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1 02:55作者:王新老师
市安监局重新审定了审批程序,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按照初审、审批、发证的程序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同时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保留实施项目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清理。
2、许可公告规范
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审批时限内做到审批事项全程公开,全程通知,审批每一环节完成后均发出制式的加盖电子签章的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
一、基本情况
根据《X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下放事项实施方案》、《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下放事项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工作部署,2013年XX区安监局认真开展了清理现行审批项目工作;接收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0项,最后经上级批准确认,本单位现有审批事项共21项,其中行政审批14项,非行政审批7项;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全区政务监察系统办理,没有“体外运行”或“两头受理”现象。
二、落实工作责任制,促进窗口管理规范化
XX区安监局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工作,坚持“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四统一”,即统一告知、统一发放所有申请表格、统一受理、统一初审。明确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进驻XX区政务服务大厅,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对外业务办理,确保群众来见到人,办得了事,坚决把中心窗口建设成为为民办事的窗口、服务经济发展的窗口、树立安监部门形象的窗口,不断促进窗口的工作规范化。根据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将有关办理事项、办事流程、相关材料要求等在服务窗口予以公开,使前来办事群众一目了然,同时通过港北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予以公开,公布、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审批项目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事时限、承诺事项、责任股室、联系电话等,确保审批项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