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1 02:51作者:王新老师
一、坚持简政放权,到位不越位,进一步深化审批改革
省局以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为突破口,主动适应和引领税收工作新常态,坚决打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最后一公分”,确保行政审批改革到位不越位,防止变相审批和新的审批事项产生,着力规范审批行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减少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切实从重审批向重监管重服务转变。一是进一步梳理审批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及时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仅保留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的7项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其余涉及我省的61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取消或调整。将所有涉及减免税、资格认定等事项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管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
二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梳理了税务权责事项,探索以清单形式列明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编制了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并依法公开了第一批3类8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真正使税收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实施三证合一商事登记制度,取消税务登记证办理。不断强化与地税、工商和质检部门信息共享的合作,20xx年1至5月份根据省工商局传递的企业登记数据,为5312户企业办理了税种认定,涉税市场主体同比增长18.9%,充分激发了市场活力,全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效不断显现。
二、坚持放管结合,放权不放责,进一步加强后续监管
省局在全面取消和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同时,放权不放责,实现取消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衔接,确保“放的下、接的住、管的好”,切实强化后续监管责任。一是加强事后备案资料审核,充分利用第三方信息和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提取企业的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及时跟踪核实企业申报纳税和享受税收优惠等情况。二是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依托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税收风险管理指标模型307个,进行风险识别,确定风险较大的具体涉税事项和涉税风险较大的纳税人,通过采取风险提醒、风险核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风险管理,增强后续管理的针对性。三是对备案事项实行“递进式”管理,各级国税机关统一设置台账、核查表及数据填报口径,形成统一规范的备案事项数据库,并对备案资料进行完整性、相关性和合规性审查,发现疑点按规定程序核查或移交评估、稽查。四是加强内控监管,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24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到相关部门,责任到岗到人,通过绩效考核、执法督查等方式,对改革政策的落实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后续管理进行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