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4 23:16作者:王华老师
4.重点解决协作意识不强、各自为政、互相推诿、责任不实、执行力不强、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自查自纠。各党(工)委、各部门(单位)要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深入查找本地本单位存在的“四风”“四气”问题,同时,组织党员干部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总目标任务要求,对照岗位职责,对照县委重点工作、对照“三大活动”落实情况,特别是“四风”“四气”问题进行深入排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在自查自纠上发挥表率、示范和引领作用。针对“四风”“四气”的表现,要主动对号入座,深入查摆自身问题,逐一列出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危害和根源,认真撰写自查报告,要做到查摆的问题不实不放过,纠治措施不具体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
(二)开门纳谏。通过设立意见箱、发放意见征集表、谈心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开展“民声大走访、矛盾大调处、隐患大整治”“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访惠聚”驻村工作队也要采取有效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每一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干部找准找足找实“四风”“四气”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深入整改。对照“四风”“四气”,以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逐一梳理归类,一条一条列出整改措施、一项一项地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内容、时限和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干部群众公示,让群众了解,请群众监督。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帐,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责任。整改要直指病根、对症下药,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贰过”。
(四)评估检查。县“学转促”督查检查组将结合明察暗访、工作调研和年度考核,对自查自纠、整改问题情况进行查验,注重发现落实总目标,特别是维稳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隐患,现场反馈,限期整改,确保作风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转作风是专项活动的关键环节,作风不实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治,关键在领导是否重视。各党(工)委、各部门(单位)要把专项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层层传导压力,精心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查纠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于4月10日前将问题分析报告和自查自纠工作小结(领导签字盖章),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盖工章),以纸质版形式报县“学转促”专项活动办公室,联系方式:0906-3688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