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4 23:12作者:王新老师
三、建议意见
(一)加大清理力度。一是加大调查力度,对已清理出的人员,严格按政策,区别不同情况,全面妥善处理;二是市纪委12388、市委组织部12380、市编办12310为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对应清理而暂未清理出来的人员再次进行认真清理,从严查处,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抓住关键环节。在加强对临近退休人员的管理的同时,重点对原系领导干部因工作原因被免职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经商办企业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科学建章立制。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清理职责,切实搞好清理工作,尤其是搞好处理工作。市县(区)纪委要对全市清理“吃空饷”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走过场”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