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0 01:53作者:才子老师
二、自查情况
(一)项目自查情况。我局根据中央、省、市、县纪委关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国土工作实际,在国土系统认真开展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工作职责,全面对2013年1月以来,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清理排查,具体情况如下:一方面,项目情况。我局自2013年以来涉及的资金项目有76个,其中县本级开发项目有8个,项目资金2013.78万元;市级开发项目有7个,项目资金1877万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有21个,项目资金1071万元;自筹开发项目有4个,项目资金1420.34万元;农土资金项目有25个,项目资金348万元;土地整理及示范县项目有11个,项目资金19681万元。这些项目通过自纠自查,未发现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另一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资金。1、项目资金由茶陵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管理,财务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账核算,由茶陵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审核后进行核算。2、项目所有经费支出均按经手人申请、证明人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中心主任、项目分管局长、局长审批的程序进行,手续完备,内控较为健全;经费支出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3、项目所有工程资金支出按照施工方提出支付申请、监理单位出具了工程支付证书或在付款申请上进行了盖章确认、再通过茶陵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工程技术部门、财务部门、中心主任、项目分管局长、局长逐级审批程序后,财务予以办理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二)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为落实《关于开展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的通知》(株国土资办发[2015]5号)的文件精神,我局重点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一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确保各项收费应收尽收。 我局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全局各项收入全部缴入财政非税局管理,遏制违规收费、罚款、截留国家资金等设立“小金库” 行为,确保各项收费应收尽收及时足额缴入财政国库。二是严格按照集中支付要求,确保各项支出合理合法。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我局各项支出均由县财政统一审核后才方可支出,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三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我局对所涉土地整治、矿山整治、地质环境治理、农土、复垦等各类专项资金全部纳入财务局统一管理,严格监督,追踪问效。实行 “一个项目、一个账户”管理模式,强化预算执行,审核付款程序,严格资金审批,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从源头上预防以虚报项目、虚增工程量及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套取项目资金设立“小金库”行为。四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财务管理透明度。我局将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管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定期开展财务清理工作,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努力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把清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填报好相关表格,各类票据建立相应的备查薄,提高财务制度管理的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