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2:59作者:王新老师
一、“三公”经费支出压减情况
县人大办公室本着节减“三公”开支的原则,规范了公务接待推行廉政性,严格公务用车制度等,截止20xx年9月我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金额41.475万元,其中会议费30.41万元,公务接待费3.8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21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370万元。预计20xx年全年支出数将控制在53.75万元以内,比20xx年减少“三公”经费支出5.6万元。
二、是否存在漏报、虚报、错报“三公”经费支出问题
无漏报、虚报、错报“三公”经费支出问题。
三、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方面
(一)不存在违规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组织参加活动的情况;
(二)不存在违规增送现金、有价证卷和贵重礼品、纪念品情况;
(三)不存在额外配发生活用品情况;
(四)不存在超标准接待提供食宿和交通、服务情况。
四、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支出方面
(一)不存在超编制或未经批准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情况;
(二)不存在超标准购置或豪车装饰公务用车情况;
(三)不存在虚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问题。
五、因公出国(境)支出方面
(一)不存在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国(境)团组情况;
(二)不存在接受或者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和下属单位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等情况。
(三)无出国(境)活动。
(四)不存在核销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费用、核销虚假单据等情况。
六、会议费支出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