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8 23:08作者:李一老师
在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5月31日),主要以查摆问题、自我整改、受理投诉和健全制度为主。全市质监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将自觉对照《决定》和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剖析近年来优化环境、服务发展各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市质监局还将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基层和企业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单位、本部门及工作人员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全市质监系统的各单位、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将结合各自职能,针对自查自纠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作出明确承诺。并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在整治行动期间,市质监局还将全面提升改造效能投诉平台,畅通投诉渠道,实现受理、签批、转办、督办、评价、反馈“一体化”。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在网站设置监督举报专栏,并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广泛收集机关作风效能、经济发展环境方面问题的线索和信息。根据市委、市政府《南昌市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制度》、《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预警制度》等制度,结合该单位、该部门工作实际及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
标本兼治
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土壤
督促检查阶段(6月1日—11月30日)是行动的第三阶段,主要工作以全面检查、开展暗访、督促整改、严格问责为主。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市质监局各级整治办自上而下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市质监局整治办负责对县区质监局、市质监局机关处室和下属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各县区局整治办也将采取相应办法,加大检查力度。市质监局监督处、法规处、监察室也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执法规程,细化自由裁量权,加强一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业收取“保护费”,重点查处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