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1 04:45作者:王新老师
5.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提供和佩戴使用情况;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6.生产经营单位纳入“两化”系统运行和实施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以及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
7.高风险工艺、高风险设备、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岗位、高风险物品的分级监管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8.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的安全管理状况;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管理等情况;
9.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检查的情况。
(二)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和抽查对象名录库。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各地区尽快在“双随机”模块中录入相关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将各级安监部门取得有效执法证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各级安全生产专家库内技术专家的相关信息录入“两化”系统内的“双随机”模块
(三)建立“双随机、两公开”运行机制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范围。
(1)上一年度和当年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2)“两化”体系数据反映出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
(3)结合工作部署,进行专项整治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4)其他需要进行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2.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和专家范围。
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为各级安监部门取得有效执法证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技术专家原则上从本级安全生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公开检查对象。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后,监管执法机构要及时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予以公开。
4.公开执法检查结果。
执法检查结束后,监管执法机构要及时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四)规范“双随机、两公开”制度实施程序
1.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和事项。在执法检查前,各安监部门根据年度执法工作任务或相关执法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在“两化”体系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确定后,监管执法人员从本方案规定的执法检查内容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检查事项,进行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