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1 04:44作者:王华老师
随机抽取名单的机关层级和抽查频次难以统一。特别是将经营行为纳入抽查范围后,不同行业市场主体行为、不同地域市场主体行为、不同时间段市场主体行为表现、社会关注热点等也不同,是省、市级机关抽取名单还是县级机关抽取名单更科学?随机抽取名单的机关层级和抽查频次难以统一。
检查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实地核查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双随机”抽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检查人员尚未全面掌握涉及的信息公示和经营行为监管知识,在随机检查中,存在现场核查能力不足等问题。另外,“双随机”抽查打破了基层监管辖区界限,随机选派的检查人员对企业情况不了解,影响了检查效率。
抽查发现问题跟进与属地监管衔接机制问题。随机抽查只是一项定向任务,抽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就要回到各自工作岗位。抽查中发现问题,是检查人员负责到底还是交由属地工商部门跟进?如果被抽查企业之后再出现问题,责任如何承担?这也是基层监管人员关心的问题。
扩大“双随机”抽查效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推行“双随机”抽查,是对所有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政府各监管部门都应当采取针对性措施,以扩大“双随机”抽查的效果。
进一步统一思想。各相关监管部门应当提高对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性地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将“双随机”抽查落到实处。
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完善全省市场主体名单库和抽查人员名单库,将全省持有执法证、具备专业知识的执法骨干纳入名单库。
编制“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梳理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编制“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予以明确。对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及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开。
推行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试点。及时总结企业年报信息“双随机”抽查试点的经验,将企业信息公示、企业经营行为一并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选择部分市县作试点,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总结经验后,以点带面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