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4 04:08作者:王华老师
3.切实加强财产物资的安全保管和合理使用,规范对学校财务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的各种财务内部制制度,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的财务的管理与监督。
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5.严禁乱收费。
四、加强行风,杜绝职务犯罪现象
1.加强学校教风建设,从教育入手,把“讲师德师风”、“规范收费行为”作为行风建设的重点,引导教师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抵制违反行风的不良行为。以“三立三树育新人”、“四有”、“三者”活动为载体,营造氛围,让学风浓、教正、行风更清廉。
2.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的学生家长,关注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实事求是地进行核查,确实解决学校或教师个人存在的问题,做到服务学生、服务学生家长。
3.学校重大事项经班子会讨论研究决定,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要立即向县教育纪检监察室汇报,反映情况。
总之,一一对照《荔波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总分为100分,自评分为94分。
综上所述,我们在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今后,我将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道德修养,带头遵守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八的良好作风落实到工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