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6 23:42作者:王新老师
(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政府系统廉政工作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中央、省、市及区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的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将党风廉政责任分解到班子每个成员和各单位。专门召开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对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具体布置。召开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在各种会议、不同场合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部署,要求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措施,狠抓措施落实。
2.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并将自己的行为置于广泛的监督之下。特别是对于涉及全局的一些重大问题,更是从严要求,严格把握。带头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并完善集体讨论决定经济发展、社会事务、财政支出、重大项目建设等问题,决策前充分酝酿讨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该上区长办公会、常务会甚至是常委会,严格按照决策权限处置。所有政府资建设项目都要严格实行政府决策制,重大项目实行专家评审制,强化对结算、预算、决算行为的管理,确保财政资源公平分配、高效配置。全面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查严惩贪污、挪用、截留专项资金行为
进一步健全落实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领导分工责任制和跟踪监督制,对全区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三、防微杜渐,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
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和规定,按照中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做好一名合格的好领导、好干部。
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坚持秉公办事,不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亲友谋私利,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乘用车辆、住房等,都严格按规定执行,不搞特殊;对他人馈赠的贵重礼品坚决拒收或想办法退回,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时时处处加强个人思想道德修养,慎言慎行;严格要求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努力做到自身清、身边清,较好地发挥了一名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光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