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6 23:37作者:王华老师
(二)落实绩效,制定管理办法。按照岗位职责、岗位风险、工作难易程度、岗位待遇相匹配的原则,经过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制定了岗责绩效管理办法。一是明确岗位分值。每个岗位根据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合理确定一定分值。主岗统一设定为100分,辅岗设定5-20分的分值区间,具体分值由分局自行设定。主岗及辅岗分数累加值为国税干部岗位绩效考核分值。二是设置岗位绩效奖金,按人均固定数额核定到各单位。各单位考核奖发放总数严格控制在本单位核定奖金总额范围内。主岗考核奖采取县局统一核定的方法,各辅岗奖金数额,由分局应根据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进行合理确定,原则上控制在30元-150元之间。
(三)对号入座,组织定岗定责。每名国税干部原则上至少应确认一个岗位作为主岗,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作能力选择一个辅岗作为兼岗关于履职尽责情况自查报告工作报告。一是确定主岗。每名国税干部根据现行工作岗位明确一个主岗,作为基本工作岗位,主岗采取国税干部自主选岗和分局研究决定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二是确定兼岗。在确定主岗的同时,国税干部可根据个人素质、工作能力等因素选择若干辅岗
辅岗采取竞岗方式,在分局公开竞争,辅岗报名人员只有1人,由分局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直接确定。三是岗位确认。组织填写岗位职责确认书,以示明确岗位和责任。四是岗位公示。岗位确定后,分局在本单位公示岗位确认情况,接受监督。
(四)严密组织,实施岗责考核。一是县局考核部门按月下发各科室对分局的考核结果,由分局落实到个人。二是分局考核人员结合县局考核结果并根据分局岗位绩效情况对分局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及时统计汇总考核结果,上报县局考核部门。三是县局考核部门及时汇总考核情况计算每人应得绩效考核奖,并按月将绩效考核奖统计情况传递财务部门兑现考核奖。四是按月公示考核结果。建立岗责绩效考核结果公示栏,每月一公示,广泛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