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6 23:34作者:王新老师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安监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监管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以及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自2017年起,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
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监管部门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是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
五是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诚信记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和“七日双公示”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化管理,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