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1 05:32作者:王华老师
经常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对重要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对于人事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要事项等,都能做到事先征求每位班子成员直至业务科室意见,然后交由党组会研究决定;对于一些紧急工作和应急事项,能够与有关领导商议后再做决策,确保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下面是2017年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情况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根据旗委政府、组织部的要求,现将《乌审旗农牧业局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自查报告》随文呈上,请审示。
一、党组运行情况
2015年12月15日,经旗委同意设立乌审旗农牧业局党组,核定我局党组成员7人,后通过旗委人事调整,我局党组成员为6人,其中配备党组书记1名、纪检组长1名、副局长4名。
二、学习贯彻党组条例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确保《条例》得以有效贯彻落实。
(一)认真做好两项《条例》的宣传教育。依托自学、讲学、集体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带头学深学透,结合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进一步深化对两项《条例》的学习研讨,使班子成员对《条例》的内容、精神实质有了更充分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明确了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方向。要求党组成员每人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文章3篇以上。
(二)认真做好两项《条例》的贯彻落实。自党组成立以来,将两项《条例》印发给党组成员,确保人手一份。并对照《条例》各项规定,对我局有关制度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先后建立和完善了组织制度、学习制度、议事和决策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调查研究和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等相关制度。
三、党组履行职责情况
(一)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落实党风廉政主题责任,研究制定《农牧业局党风廉政实施细则》,细化了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人,职责清晰,措施到位。落实“一岗双责”、采取“一票否决”,年初与二级站所签订《工作目标考核责任状》,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的工作局面;党组成员自律自省,带头执行好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地方配套政策,党组成员主动公开了收入、财产,不以权谋私,牢固树立全身正气、一身清气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