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23:01作者:王新老师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
尽管我们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档案资料还存在不齐全问题。尽管我们在干部档案资料收集方面花费了大量心血,付出了艰苦努力,但是由于时间久远,一些不准确的材料又不能入档,致使部分干部档案中资料仍不完整。二是部分单位、个人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仍不够重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致力于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强化人事档案日常动态管理,加快信息化进程,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再登新台阶。
一、健全制度,强化管理,推进干部档案管理整体达标升级。
规范化、制度化是做好干部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近几年来,我们按照全省推行干部档案目标管理的总体要求,坚持早起步、高标准的原则,确定了“市委组织部先行带动,县市区委组织部树立样板,全市推进整体达标”的三步走目标,出台了《长治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意见》、《长治市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实施意见》等五个文件;编辑了《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等级申报资料及范例汇编》;建立了全市干部人事档案网上联系平台,加强对管档人员的业务指导;严格了检查验收程序,边检查边整改,加快了达标进度。截止目前,我市44个500卷以上的管档单位中,达到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一级标准的24个,达到二级标准的8个。全省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等级申报资料及范例汇编》一书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二、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斩断干部选拔任用的“病源”。
选好用好管好干部是一项系统工程。实践证明,充分发挥干部档案管理功能,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关键环节。在这方面,我们做到了严把“三关”:一是严把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关。为了有效防止和克服“问题档案”造成的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我们变“任后接收”为“任前把关”,实行了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对拟提拔任职的市管干部进行考察时,由市委组织部档案主管科室负责档案任前审核,对材料的真实完整性逐一审核、严格把关。凡未经审核,或材料严重涂改,或因缺少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和材料虚假无法查清的,一律不提交部务会。近年来,因涂改档案中的出生时间,2名正处级干部被公开查处;1名副县长人选被取消任职资格;16名团职军转干部在量化考核中扣分。二是严把干部档案转递入口关。实行了新任干部档案报送和通报制度,制定了《新任市管干部档案评分标准》,从报送时间、审核和整理等方面确定了评分项目及标准,设置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规范新任干部档案的入口管理;对涂改造假或未按政策认定的干部档案不予接收,并限期整改,同时逐一记录涂改情况,经组织确认后装入干部档案正本;年终视报送情况进行通报。近两年来,因认定不准确返回报送单位重新认定的7卷,市委组织部改正认定意见的3卷。三是严把干部档案管理使用关。不断完善干部档案的日常管理,坚持“五不查”、“五不借”、“四不转”。两年来,因档案材料不全、整理不规范退回原单位重新整理的14卷。这些措施,不仅保证了干部档案的规范、有效管理,更重要的是维护了组织人事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