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15:58作者:王华老师
(四)严把转正关,做到发展一个,带动一批。
我院坚持把预备党员的跟踪培养作为发展党员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为做好预备党员的考核工作,我们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由入党介绍人继续跟踪考察,每三个月把考察情况填写进《预备党员考察表》。在研究预备党员转正时,坚持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讨论有依据,确保了新党员的质量。同时,采取专题讲座、听录音、看录像、参观等形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理论教育,增强预备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作风、纪律等观念,增强预备党员的党性修养。
如对学生预备党员加强理论教育的同时,紧紧围绕创建文明校园活动,对学生党员实行挂牌管理,加强他们的自我约束意识,通过建立学生党员督导队,设立党员示范宿舍、示范床等,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自我教育。
四、健全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
为了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近年来,我院根据上级要求和学院实际,从工作机制上入手,党委组织部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是推优制:凡是28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申请入党前应先入团,并经过团组织推优后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
二是测评制:对列入近期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和近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应召开群众意见征求会,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讨论的一项重要依据。
三是培养考察制: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比较了解培养对象的同志作为培养人,每三个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培养考察,并填写考察意见,时间一般为一年,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也可延长培养期。
四是公示制:在党员发展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及其它需要公示的对象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五是预审制:支部在讨论吸收新党员之前,必须将发展对象的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审查,重点查看条件是否成熟、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经审查通过后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六是预备党员考察制:支部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由入党介绍人每三个月考察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特别是了解该同志入党时存在的不足是否改正,并填写考察意见,党支部书记签署支部意见,考察期一般为一年,考察结果作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的重要依据。
七是票决制: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应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表决过程中要坚持逐个讨论逐个表决的原则,票决结果作为党支部形成决议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