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1:58作者:王新老师
关于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为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师德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检查制度的通知》(慈教〔2012〕296号)和《慈溪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慈教党委〔20XX〕24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按市教育局工作要求,我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从学校整体层面进行自查:
1、学校按国家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建立和实施师德师风各项制度的情况,在学校醒目位置和各办公室设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每位教师的办公室上放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1-4条)》、《慈溪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卡》,全体教师集体签订公开承诺书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在学校门口和宣传窗设置师德及其他投诉举报电话等。
2、学校严格建立师德学习、培训制度。按培训对象分为新进教师岗前师德培训、班主任培训、全体教师师德集体培训;按培训形式分为师德专题和师德通识培训;按培训时间分为暑期培训、每周政治和师德学习培训。组织教师通过学习、承诺、撰写培训心得、进行师德评议的方式,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和水平。
3、学校建立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本单位、每位教师的师德监督管理网络,对各层面反映的师德情况进行认真的查处和整改落实。
4、学校建立师德师风奖惩制度。通过考核评议涌现出来的优秀师德典型及时进行宣传、表彰;将教师的师德情况列入考核;把师德表现作为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二、从教师个体层面进行自查:
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慈溪市教育局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意见》中规定的禁止行为。学校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自查。
1、对全体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行为进行检查;